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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及安排
发布日期:2021-03-19浏览次数:

一、复试规则

1.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复试成绩及格者,依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。

2.总成绩包括两部分,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。

(1)电子信息专业硕士: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%,复试成绩占50%。

(2)强军计划硕士: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%,复试成绩占30%。

3.总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初试权重*初试各门总成绩/5 +复试成绩(换算成百分制)*复试权重。

二、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

1.电子信息专业硕士

(1)复试形式:网络远程复试(面试)。

(2)基本内容:英语听说和专业知识综合,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。

1)考生向复试组作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、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。

2)复试组向考生提问,考生回答问题。问题重在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、学科背景、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。


2.强军计划硕士

(1)复试形式:网络远程复试(面试)。

(2)基本内容:英语听说和专业知识综合,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。

1)考生向复试组作报告,时间为10分钟。报告内容包括英文个人简介(2分钟)、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、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。

2)复试组向考生提问,考生回答问题。问题重在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、学科背景、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。

三、复试名单见附件

四、复试时间及方式

复试专业

复试审查

复试时间

复试方式

电子信息

复试审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

3月30日上午11:00

网络远程复试 (具体复试平台及相关说明以邮件形式通知;复试候场安排另行通知)

电子信息(调剂)

复试审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

3月30日下午15:00

网络远程复试 (具体复试平台及相关说明以邮件形式通知;复试候场安排另行通知)

强军计划: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、大气科学(物理海洋学)

复试审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

3月30日上午10:00

网络远程复试 (具体复试平台及相关说明以邮件形式通知;复试候场安排另行通知)

五、复试材料

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此次复试为远程在线复试,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,a.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,并于3月25日17:00前发送至xiaoli613@pku.edu.cn;b.3月26日前务必通过顺丰或EMS寄达我处(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为: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9号,9159金沙申请大厅西131教务办公室,肖老师收,010-62751734)。

(1)《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》。已在北大研招网(https://admission.pku.edu.cn)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,进入【网上报名】模块登录,选择【硕士研究生】,点击左侧“复试表格”即可下载并打印。

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(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):第一步账户注册:访问北大研招网,点击【网上报名】注册账号;第二步信息关联:注册完毕后登录,选择【硕士研究生】,填写本人身份证号(18 位)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(9位)后点击保存。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,登录后选择【硕士研究生】,点击左侧“复试表格”,即可下载并打印。

(2)个人陈述。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【硕士研究生】->【复试表格】中下载并打印,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,在招生信息->硕士招生->普通招考 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。

(3)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(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)。

(4)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)。

(5)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专家推荐信、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。

(6)符合教育部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,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说明:以上(1)-(4)为必须项,(5)、(6)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。

六、缴纳复试费

考生需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。缴费路径:访问北大研招网,登录个人账户,点击左侧“复试缴费”按钮,收费标准:100元/人/次,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。

七、 具体要求

1. 复试审查时请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;持国(境)外学位证书者,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)、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原件(见附件,提前打印后本人签字)。

2. 请考生仔细阅读《北京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》、《网络远程复试说明》等复试文件(以邮件形式发送),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。

3.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,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将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
4. 如期未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八、 拟录取结果

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后,将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进行公示。

九、 注意事项:

1. 本通知发布后至复试结束,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,随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。

2. 我院将发送邮件通知复试各项事宜,请考生注意查收。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2日下午17点前按照通知要求,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复试,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。

3. 我院复试咨询电话和邮箱:010-62751734 xiaoli613@pku.edu.cn,肖老师。


9159金沙申请大厅

2021年3月19日


  • 附件【复试公示名单.pdf】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承诺书.pdf】已下载